各县(市、区)团委、教育(文体)局、少工委, 嘉兴经济开发区团工委、社会发展局,嘉兴港区团工委、社会发展局、少工委:
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树立和宣传新时期涌现出来的优秀少先队员、少先队工作者、少先队集体等先进典型,促进少先队自身建设,增强少先队组织的凝聚力和影响力,推动全市少先队事业再上新台阶,团市委、市教育局、市少工委决定开展嘉兴市少先队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内容和条件
(一)优秀少先队辅导员:经组织选派或聘任的各级少先队总辅导员、学校(社区)专(兼)职少先队大(中)队辅导员,担任少先队辅导员工作满2年以上者,均可参加评选。具体条件为:
1.忠诚党的教育事业,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和高尚的品德,自觉实践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,热爱少年儿童,热爱少先队工作;
2.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较强的事业心、责任感,为人正直,作风正派,能够做少年儿童的表率;
3.比较全面地贯彻“全队抓基层,全队抓落实”的要求,认真实施《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(试行)》并取得实效,努力掌握现代教育的理论和方法,在实施少先队体验教育和推进素质教育过程中有创新、有建树。
(二)优秀红旗大队、中队、雏鹰假日小队:凡依托学校或社区建立,队员队伍较为固定的少先队大队、中队、小队均可参加评选。具体条件如下:
1.少先队组织健全。学校、社区建有少先队大、中、小队组织,队干部实行民主选举和轮换制。《队章》学习教育经常普及,队组织形成良好的集体氛围,少先队员在组织里发扬民主、团结友爱、相互尊重、相互帮助,少先队大队部真正成为队员自我管理、学习锻炼、全面提高素质的精神家园和健康成长的摇篮;
2.少先队辅导员队伍精干。少先队大队、中队配备有专、兼职辅导员,学校大队辅导员享受相应的待遇。广泛聘请志愿辅导员,参与学校或社区少先队工作。辅导员认真学习《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(试行)》,能够按照《纲要》中各年级的教育要求,组织开展各类教育活动,并能经常参加各类培训,不断提高自身素质,努力成为少先队员的亲密朋友和指导者;
3.少先队阵地建设富有特色。学校大队建有队室、鼓号队,红领巾广播站(电视台)、红领巾网站(网页)、红领巾小社团、少年军校等。社区少先队组织建有社区队部(少儿活动站或俱乐部)、“雏鹰争章”实践基地、体验教育基地等。各种阵地使用率高,成为队员们自我教育、实践锻炼的重要课堂;
4.少先队活动丰富有实效。升旗仪式、入队仪式、主题队会、少先队检阅式等队的仪式和组织教育活动经常普及。突出重点,围绕《纲要》实施开展活动,成效明显;
5.少先队信息工作突出。向上级少工委及时、迅速上报各类少先队信息,一年不少于10条;在县级以上媒体(含网站)上报道当地少先队活动5条以上;积极订阅、使用队报、队刊。
(三)“三星雏鹰奖章”:凡6-14周岁在校的小学、初中少先队员,均可参加评选。具体条件为:
1.热爱党、热爱祖国、热爱人民,勤奋学习,勇于实践,团结友爱,健康向上,具有优良的道德素质和行为习惯;
2.热爱少先队组织,积极参加少先队活动,在“雏鹰争章”、“手拉手活动”、少年军校、少年科学院等少先队品牌活动或在科技、文艺、体育等各级各类素质教育中有突出表现;
3.获得过“二星雏鹰奖章”,并且获得20枚以上基础章,12枚以上兴趣章,具有基本的生存生活技能,在当地少先队员中有较强的影响力。
二、评选要求和时间
1.评选活动由各级少先队组织层层推荐,由各县(市、区)团委、教育(文体)局、少工委统一申报〔各县(市、区)申报1名优秀少先队辅导员、1支优秀红旗大队、1-2支优秀红旗中队、2支优秀雏鹰假日小队、“三星雏鹰奖章”4名〕,嘉兴经济开发区、嘉兴港区根据实际情况积极申报,由团市委、市教育局、市少工委审查。
2.推荐材料一式两份,于2010年1月10日前报市少工委办公室,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至团市委青少年部邮箱(
xsb444@163.com),推荐材料不全或逾期不报的一律作放弃处理。
附:1.嘉兴市优秀少先队辅导员推荐表;
2.嘉兴市优秀红旗大队(红旗中队、雏鹰假日小队)推荐表;
3.“三星雏鹰奖章”队员推荐表。
共青团嘉兴市委员会
嘉 兴 市 教 育 局
少先队嘉兴市工作委员会
2009年12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