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是法制宣传与课堂教育相结合。积极组织生动活泼、寓教于乐的法制宣传实践活动,充分利用文艺汇演、法制报告会、法律知识竞赛等多种活动载体,使青少年法制教育具体化、系列化;充分利用“6.26”国际禁毒日、“12.4”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各种专项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,认真组织宣传日、宣传周和宣传月活动。同时,将法制教育纳入中小学校总体教学计划,在平时课堂教育中以案例形式组织教学,向广大青少年学生讲授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、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、《禁毒法》等法律法规,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的学法兴趣,增强自律意识。
二是普遍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。在开展普遍法制宣传教育的同时,根据不同年龄段青少年的心理、生理特点和接受能力,采取灵活的教育方法,促使每一个青少年都能接受法制教育。重点加强对“问题少年”的法制教育,针对不同青少年的不同性格特点,由学校组织教师与问题少年“一对一”结对帮扶,通过谈心、鼓励等多种方式方法在思想上引导、心理上开导、学习上辅导、生活上指导,全方位地进行帮扶教育。
三是学校教育与家庭、社会教育相结合。积极构建学校、家庭、社会“三位一体”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,结合治理和整顿学校周边环境,加强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。每学期利用家长学校等形式,由学校组织家长听取法制宣传讲座,并在校园创办各种形式的青少年法制宣传专版,在村(社区)设立青少年法制宣传栏,营造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良好社会氛围。进一步完善法制副校长、法制辅导员制度,每学年开展2次以上专题讲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