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宁团市委近年来着力加强机构建设,不断完善工作制度,在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、服务广大青少年成长成才、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等方面,积极探索新的举措和方法。
一、进一步健全青少年保护的组织网络
一是加强维权联动机制一体化建设。狠抓组织建设,为广大青少年提供青少年维权、青少年法律援助、青少年普法教育、青少年心理辅导等服务项目,以及迅速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处理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事件。
二是健全维权服务网络。在全市范围内进一步完善以“青少年维权服务中心”为龙头、以优二是秀“青少年维权岗”为依托的青少年维权联动服务网络,加强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,为青少年提供法律服务、法律援助、舆论支持、维权咨询等服务和帮助。现有国家级“优秀青少年维权岗”3家,省级6家。在市看守所建立了青少年教育基地,硖石街道青少年空间被命名为省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。
二、进一步加强青少年保护的法制宣传教育
为了使“两法一例”深入人心,进一步增强广大青少年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全社会的保护青少年意识,着力于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,在全市范围内形成了良好的青少年保护工作环境。
一是把学校、家庭与社区教育紧密结合起来。通过讲法制课、发放宣传资料、举办图片展、座谈讨论等形式,开展法制宣传教育。利用学校这个主阵地,把法制教育作为全面加强学生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方面,纳入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。召开了全市青少年维权工作座谈会,与家长学生围绕社会不良文化对青少年的负面影响、单亲家庭的青少年教育问题、流动人口及外来务工人员家庭未成年人受教育情况、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、青少年违法犯罪等问题进行了探讨、交流。坚持组织开展“万名学生下社区进村落”活动,丰富暑期生活同时又让孩子们学到了必要的法律知识和生活小常识。
二是把社会宣传和创建工作紧密结合起来。以“两法一例”和“五五”普法教育为重点,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,寓教于乐,宣传国家政策法律。组织开展了第五批市级“优秀青少年维权岗”考核及第六批市级“优秀青少年维权岗”争创工作,对13家首批创建单位进行考核。各维权岗深入社区、农村,广泛开展各类维权活动,通过专题讲座、勤学教育、法律咨询等方式,大力宣传“两法一例”,有效增强了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。
三、进一步加强青少年保护的工作力度
一是强化在校学生保护。大力推进素质教育,在全市学校中广泛开展“文明伴我行”、“小手牵大手”、雏鹰争章等主题教育活动;举办学生心理教育讲座,进行青春期心理问题调研,积极、有效地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;积极配合公安等部门,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,进一步优化了办学育人环境。
二是强化新居民子女保护。大力开展“文明潮乡、和谐校园、关爱身边的小小新海宁人”为主题的系列活动,先后举办了针对新居民子女的半日营体验活动、走进民工子弟学校活动专场活动,旨在促进他们生活融入新环境,能力得到新拓展,进一步增强我市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。
三是强化弱势群体保护。各街道通过举办讲座、广播、标语、横幅等形式,加强“两法一例”的宣传,进行全民动员。举办“爱心岗位,助你成长”活动,启动岗位助学双向反馈机制,累计为贫困大中专学生提供66个爱心助学岗位。一年来,全市各级团组织资助贫困大中小学生658名,资助金额72.75万元,其中贫困大学生129名,金额21.02万元。